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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译文仅供参考,以韩语原文为准。如需中文咨询,请联系 cococlinic.kr@gmail.com

隐私政策

COCO医院('https://cococlinic.kr',以下简称'COCO CLINIC')依据韩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0条,为保护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并及时、顺利地处理相关投诉,特制定并公开如下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第1条(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

COCO医院为下列目的处理个人信息。所处理的个人信息不会用于下列目的以外的用途;如利用目的发生变更,将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8条另行取得同意等,履行必要的措施。

  • 咨询及预约管理
  • 提供医疗服务
  • 处理投诉及民愿
  • 分析网站使用情况并改进服务

第2条(个人信息的处理及保留期限)

COCO医院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信息保留、使用期限内,或在收集个人信息时经信息主体同意的保留、使用期限内,处理并保留个人信息。

  • 咨询及预约信息:咨询结束后3年
  • 诊疗记录:依据《医疗法》保留10年
  • 网站访问记录及使用统计:自收集之日起26个月以内

第3条(处理的个人信息项目)

COCO医院处理下列个人信息项目。

1. 在线咨询申请

  • 必填项目:姓名、感兴趣的项目、联系方式
  • 必填项目(视联系方式而定):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选择KakaoTalk咨询时不收集。
  • 选填项目:咨询内容

2. 使用网站过程中自动生成、收集的项目

  • 访问IP地址(用于阻止咨询申请表的恶意重复提交)
  • 咨询语言(在网站上选择的显示语言)
  • Cookie、访问日期时间、服务使用记录、浏览器及设备信息

第4条(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COCO医院仅在第1条(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所明示的范围内处理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仅在取得信息主体同意、法律有特别规定等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7条及第18条的情形下,才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第5条(个人信息处理业务的委托)

为顺利处理个人信息业务,COCO医院委托如下个人信息处理业务。

受托方委托业务内容
Resend, Inc.以电子邮件发送在线咨询申请内容
Google LLC接收、保管咨询申请邮件(Gmail),网站使用统计分析(Google Analytics)
Vercel Inc.网站托管及访问统计汇总

COCO医院在签订委托合同时,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6条,在合同等文件中明确规定禁止将个人信息用于委托业务目的以外的处理、技术及管理性保护措施、限制再委托、对受托方的管理与监督等事项,并监督受托方是否安全地处理个人信息。委托业务的内容或受托方发生变更时,将立即通过本个人信息处理方针予以公开。

第6条(个人信息的跨境转移)

COCO医院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8条之8,按如下方式将个人信息转移至境外。

接收方转移国家转移项目转移时间及方式使用目的及保留期限
Resend, Inc.美国姓名、联系方式、感兴趣的项目、联系手段、咨询内容、咨询语言提交咨询申请时通过信息通信网络传输发送咨询申请邮件 / 至发送目的达成时止
Google LLC美国咨询申请邮件中包含的信息,Cookie、访问记录等使用统计信息提交咨询申请及访问网站时通过信息通信网络传输邮件接收、保管及使用统计分析 / 至第2条规定的保留期限止
Vercel Inc.美国访问IP地址、访问日期时间、服务使用记录、浏览器及设备信息访问网站时通过信息通信网络传输网站托管及访问统计 / 至第2条规定的保留期限止

信息主体可以拒绝个人信息的跨境转移。如希望拒绝,请联系第11条所载的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但拒绝跨境转移时,在线咨询申请等部分服务的使用可能会受到限制。

第7条(个人信息的销毁)

当个人信息因保留期限届满、处理目的达成等而不再需要时,COCO医院将立即销毁该个人信息。

第8条(信息主体的权利、义务及其行使方法)

信息主体可随时向COCO医院行使下列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权利。

  • 要求查阅个人信息
  • 存在错误等情形时要求更正
  • 要求删除
  • 要求停止处理

第9条(确保个人信息安全的措施)

COCO医院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9条,采取如下确保安全所需的技术及管理性措施。

  • 尽量减少处理个人信息的员工人数,并对其实施培训
  • 对个人信息处理系统差别化授予访问权限并进行访问控制
  • 对个人信息的传输区间实施加密(HTTPS/TLS)
  • 对术前术后照片等敏感资料单独保管,仅限经认证的用户查阅
  • 保管个人信息处理记录的访问日志,并采取防伪造、防篡改措施
  • 对存储、处理个人信息的系统实施访问限制并运行安全程序

第10条(个人信息自动收集装置的安装、运行及拒绝相关事项)

为向用户提供个性化服务并了解网站使用情况,COCO医院使用存储并随时调取使用信息的'Cookie'及类似技术。

  • Cookie的使用目的 — 记住访问者的语言设置及公告弹窗的显示状态,通过分析网站访问及使用形态改进服务
  • 使用的分析工具 — Vercel Analytics(访问统计)、Google Analytics(使用形态分析)。上述工具会收集访问记录等信息,如需拒绝Google Analytics的收集,可安装Google Analytics屏蔽浏览器插件
  • Cookie的安装、运行及拒绝 — 可在网页浏览器的设置 > 隐私菜单中拒绝保存或删除Cookie。但拒绝保存Cookie时,语言设置保持等部分便利功能的使用可能会受到影响。

第11条(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COCO医院指定如下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全面负责个人信息处理相关业务,并处理信息主体与个人信息处理相关的投诉及损害救济等事宜。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姓名:高在永(Ko Jae-young)

联系电话:02-476-7004

电子邮箱:cococlinic.kr@gmail.com

第12条(权益受侵害的救济方法)

信息主体为获得个人信息侵害的救济,可向个人信息纠纷调解委员会、韩国互联网振兴院个人信息侵害举报中心等申请纠纷解决或咨询。有关其他个人信息侵害的举报、咨询,请联系下列机构。

  • 个人信息纠纷调解委员会:1833-6972(www.kopico.go.kr)
  • 个人信息侵害举报中心:118(privacy.kisa.or.kr)
  • 大检察厅:1301(www.spo.go.kr)
  • 警察厅:182(ecrm.police.go.kr)

此外,对于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5条(个人信息的查阅)、第36条(个人信息的更正、删除)、第37条(个人信息的停止处理等)规定提出的请求,因公共机关负责人的处分或不作为而权利或利益受到侵害的人,可依照《行政审判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审判。

第13条(个人信息处理方针的变更)

本个人信息处理方针自施行日起适用。依据法律法规及方针对变更内容进行添加、删除及更正时,将自变更事项施行7日前起通过公告予以告知。

公告日期:2026年7月24日

施行日期:2026年8月1日

上一版个人信息处理方针施行日:2026年1月13日